已有电台执照已过期或30日之内将要过期的业余爱好者,请准备资料更换电台执照。
一、未新增设备的业余爱好者请准备业余电台使用承诺书和电台执照原件。
二、有新增设备的业余爱好者请联系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和验机。
三、请具备申请使用短波电台的爱好者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二款“设置、使用空间无线电台、卫星测控(导航)站、卫星关口站、卫星国际专线地球站、15瓦以上的短波无线电台(站)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如果增加或更改设备,请参考“增加设备”